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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宗公開接見:福傳的首要途徑是見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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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梵蒂岡新聞網)教宗方濟各3月22日在聖伯多祿廣場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。活動開始前,教宗與幾名兒童乘坐白色吉普車抵達大殿前的石階上,受到佛羅倫薩地區團體揮旗擊鼓的熱烈歡呼。教宗繼續以福傳的熱情為主題展開要理講授,這次依照先教宗聖保祿六世的《在新世界中傳福音》勸諭的教導,特別論述了福傳的首要途徑:見證。教宗稱這道勸諭是“在當代世界中福傳的大憲章”。

教宗首先表示,沒有見證就無法傳福音。所見證的乃是與道成肉身、在祂身上完成救恩的耶穌基督的個人相遇。見證必不可少,首先因為世界需要“宣傳福音者向自己講論他們所認識及熟識的不可見的天主”。(《在新世界中傳福音》勸諭76號)這並非傳遞所謂關於天主的一種意識形態,或一種教義,不是的。所傳遞的是信仰在我生命中的體現:這就是見證。

此外,“現在的人寧願聽信見證……,即便他聽信宣講人,也是因為他是見證人”。(同上:41號)因此,為基督作見證是“福傳的首要方法”(同上),以及“為使福傳發生效力的一個基本重要的條件”(參閱:76號)。然而,基督信仰生活的見證必須受到信德的光照。教宗解釋,這信德“改變我們,改變決定我們選擇的關係、準則和價值”。見證“不能撇開所信、所宣講,以及所生活之間的一致性”。

“一個人如果所信和所生活出的彼此和諧,他就令人相信,即他如何相信及如何生活。許多基督徒只說自己相信,做的卻是另一套,好似他們不是基督徒。這是虛偽。見證的反面是虛偽。我們常聽到這樣的話,‘這人每個主日都去望彌撒,之後卻如此如此地生活’。的確,這是反見證。”

接著,教宗用保祿六世在那道勸諭中的提問,說道,“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回答這三個基本重要的問題:‘你相信你所宣講的嗎?你根據你所相信的度生活嗎?你宣講你所生活的嗎?’(參閱:76號)我們不能滿足於不費力、已經包裝好的回答。我們必須接受在尋找中甚至是不穩定的風險,完全信賴聖神的行動,祂在我們每個人身上施展作為,推動我們總是去跨越:跨越我們的邊界,跨越我們的障礙,跨越我們的限度,任何類型的限度”。

教宗指出,基督徒生活的見證也體現在“走成聖的道路”。不過,“成聖不是專為少數人保留的,不是的;成聖是天主的恩賜,要求受到接納並為我們和他人結出果實。我們蒙受天主的選擇和愛,我們必須將這愛帶給別人”。

教宗也強調,“福傳的對象不僅是他人,不僅是那些信奉其它信仰或無信仰的人”。而“我們自己、信仰基督的人及天主子民的活躍成員”也應接受福傳。“為了作出這個見證,教會本身‘也要從自己接受福音開始’(同上:15號)。如果教會自己不接受福傳,就成為博物館的一件展品。相反,那使她不斷更新的,正是自身接受福傳”。

此外,教宗也談到教會與當代世界的關係,指出天主聖言是滋養世界的種子。 “教會接受福傳是為了傳福音,這是個由聖神引領的教會。她蒙召在一個要求嚴格、不斷皈依和更新的旅途上行走”。這也需要“有能力改變理解的方式,活出她在歷史中作為福傳者的臨在,避免躲入被‘一向如此’的邏輯保護起來的地帶”。

“這就是說,教會與當代世界在對話中相遇,與當代世界對話,但每天都與上主相遇,與上主交談,讓聖神進入,祂是福傳的主角。沒有聖神,我們只能為教會做廣告,而不是傳福音。是聖神在我們內,是祂推動我們去傳福音,這是天主子女的真正自由。”

最後,教宗再次邀請眾人“閱讀或再次閱讀《在新世界中傳福音》勸諭”。這道勸諭於1974年的世界主教會議召開後發表,專注於福傳。教宗稱這是保祿六世“為傳福音留給我們的遺產”,他的這位前任在這道勸諭中提到,“對教會而言,傳福音乃是將喜訊帶到人類的所有階層,以其影響從內心轉變,使同一人類面目一新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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