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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/02/004/2024 - 教區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通告--2024年聖灰禮儀、四旬期、苦難日守齋



教區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通告

2024年聖灰禮儀、四旬期、苦難日守齋


奉李斌生主教諭:

聖灰禮儀日 2024年2月14日星期三 及

耶穌受難日 2024年3月29日,當守大小齋。

請細閱以下「有關守齋之規定」。

有關守齋之規定

  基督徒生活中的其中一項要務是補贖,即透過悔罪和克己實踐皈依。悔罪首先是一種信仰行為,目的是愛和皈向天主,否則就僅是形式主義而已。

  為使整個教會集體遵守共同補贖,教會規定「補贖日期」。在此期間基督信徒應以特別方式專務祈禱,實踐虔誠、慈善和愛德的工作,並藉更忠信的盡本身的義務,棄絕自己。在普世教會內,「補贖日期」為全年每周星期五及四旬期。「補贖」包括大齋、小齋或其他可取代之的行為。

甲、  當守大小齋的日子:聖灰禮儀日及耶穌受難日。(*)

1.  所謂「大齋」是指當日只許飽食一餐,但其餘兩餐可略進簡單樸素食物。

2.  所謂「小齋」是指教友放棄取用熱血動物的肉類食品,而只進食樸素粗淡食物。

乙、當守小齋的日子:凡遇星期五,教友必須守小齋,除非該日適逢教會的慶節(即「節日」及「慶日」)或由教會鑑定後批准一些中國重要的民間慶節。

1.   在四旬期內,教友應先得本堂神父允許,方能以別的善功或祈禱去取代小齋。

2.   在四旬期外,教區當局已批准教友可特別用祈禱(如:拜苦路、念玫瑰經、聖經誦讀、參與彌撒等)或施捨(按每人能力捐獻給聖堂、慈善機構或摒棄過度消費等)去取代小齋。

丙、守大、小齋規則的年齡:

1. 為小齋──信友由年滿十四歲起當守小齋;

2. 為大齋──凡年滿十八歲,但未達六十歲,必須守大齋。

附註:牧者及家長應確保那些不受大小齋規定所限的人,能領會悔罪的真正意義。

丁、身體孱弱、患病者及孕婦等免守以上大小齋規定。

謹藉此敦請各教友,應在星期五發揮克苦、淡薄精神,避免在是日──尤其在四旬期的星期五──大排筵席或組織豐富餐會,以符合教會在星期五的齋戒傳統。

       (* 2024年2月14日聖灰禮儀日;3月29日耶穌受難日)

特此公告

秘書長 劉偉傑神父

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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