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世界對廢除死刑的呼聲越來越高。對教會而言,這是希望的標記。
從法律的角度看,死刑是沒有必要的。
社會可以有效地壓制犯罪,而不必永久剝奪犯罪者贖罪的可能性。
在每一項法律判決中,都應留有一扇希望之窗。
死刑不為受害者伸張正義,反而鼓勵報復。
而且死刑排除了任何糾正司法不公的可能性。
另一方面,從道德的角度看,死刑是不合適的;它破壞了我們所領受的最重要的恩典——生命。請不要忘記,在生命的最後一刻,人是可以悔改和轉變的。
從福音的角度看,死刑是不可接受的。「不可殺人」的誡命既指無辜者,也指有罪者。
因此,我呼籲所有善心人士行動起來,在全世界範圍內廢除死刑。
祈願世界各國都能在立法上,廢除有違人之尊嚴和不可侵犯性的死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