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 和 聖 事
發佈日期:2025/01/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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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你們領受聖神罷!你們赦罪誰人罪,就給誰的赦免;你們存留誰的,就給誰存留』(若廿23)。這是耶穌親自立的。祂在升天前將赦罪的權柄交給了教會,使教會能繼續耶穌去尋覓罪人、領導罪人回歸父家的工作。若我們因罪遠離了天主,我們可藉這聖事與天主及教會重新修好,獲得罪的赦免。


辦理修和聖事的五個步驟

省察:求聖神光照,按照聖經或十誡等,用心查考自己從領洗或上次告解至今,所冒犯天主的罪過。

痛悔:悔恨自己曾得罪天主的行為。

定改:立定志向,從今以後不敢再犯罪。

告明:﹝要在神父面前做﹞向神父說出所犯過的一切罪過及次數。

補贖:神父按罪過的輕重給與的神功,可以是誦唸經文或其他善行,教友一定要照著做。


上等痛悔經

吾主耶穌,基利斯督,造我養我,救我的主。
我重罪人,得罪天主。今特為愛天主在萬有之上,
專心痛悔,惱恨我罪,決意定改,
寧死再不敢犯天主的誡命,
懇望吾主,念爾受難之功,可憐赦我的罪。 亞孟。


(新式 1)
我的天主,我的慈父,我犯罪得罪了您,很覺慚愧,也真心痛悔。因為我辜負了您的慈愛,妄用了您的恩寵。我今定志,寧死再不得罪您,並盡力躲避犯罪的機會,我的天主,求您垂憐我,寬赦我。亞孟。

(新式 2)
主,耶穌基督,你是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,求你籍著神的恩寵,恢復我與聖父間的關係;在你為我所流的聖血中,洗淨我的一切罪污;並為你聖名的光榮,賜給我新生。亞孟。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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